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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的七重境界,你到了第幾重

更新日期:2021-09-13 02:48:08  來源:tokeny.cn

導(dǎo)讀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如果連自己都不喜歡或者做不到,就不要強加于人。這是一種尊重別人,以心換心的方式,這固然是值得稱贊和效仿的,但如果,一個人對“尊重”二字的理解只是到此為止,那還淺得很呢~“尊重”的七重境界,你到了第幾重?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句...

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如果連自己都不喜歡或者做不到,就不要強加于人。這是一種尊重別人,以心換心的方式,這固然是值得稱贊和效仿的,但如果,一個人對“尊重”二字的理解只是到此為止,那還淺得很呢~

“尊重”的七重境界,你到了第幾重?

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這句大家耳熟能詳?shù)脑挘亲钊菀桌斫獾牡谝恢?。自己怕死,就不去殺人,自己怕痛,就不去傷害?hellip;…

不把自己所厭惡的傷害,加在別人身上,孔子稱之為“恕”。

二、己所不欲,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為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為“人所不欲”。

從“己所不欲”將心比心地聯(lián)想到“人所不欲”,這在心理學(xué)中被稱為“共情”。

三、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只有當(dāng)“己所不欲”的時候,才會想到“人所不欲”嗎?其實,只要是“人所不欲”的,就不該施于人,跟是否是“己所不欲”的沒有關(guān)系。

徹底地從別人的角度出發(fā),而不是以自己的感受為標尺來衡量別人的感受,這就脫離了“自我中心”的錯誤。

四、人所欲,施于人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人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不作惡,而“人所欲,施于人”,是為善。

從“不作惡”到“為善”,是一次質(zhì)的飛躍。

五、己所欲,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為什么有時候“己所欲”,也“勿施于人”?有了前面四層的鋪墊,到這一層應(yīng)該很好理解了。

從“以己度人”的“人我皆同”,到“不瞎猜”的“人我不同”,成功地從“人我不分”的混沌狀態(tài)進入了“你是你,我是我”的“有界限”狀態(tài)。人與人之間的感受獨立開來,不再糾纏不清,使一些人的感受被忽略,而另一些人的太顯眼。

每個人都能夠清晰地看到每一個人的存在,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六、己所不欲,人所欲,施于人

把自己喜歡的加在別人身上,是一種愉快的分享,而強迫自己去分享自己不喜歡的東西,給喜歡它的人,卻讓人別扭。雖然都是分享“人所欲”的東西,但后者,意味著必須克制著自己的厭惡甚至敵意,去尊重別人與自己的不同。

修改這句話的語序,把這句話說成“人所欲,己所不欲,施于人”,也許會讓你有更直觀的體會。

發(fā)自內(nèi)心、不帶敵意地接受人與人之間的不同,這需要更廣闊的心胸才能辦到。

七、己所不欲,人所欲,可施于人,不強施于人

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不止是物品和服務(wù)的交換,這是因為在互動的過程中還有感情的流動,所以,是否“接受”,不僅僅是“是否接受物品或服務(wù)”,還有“是否隨之而來的接受感情”。

有時,一個人會期待從另一個人身上得到什么,但那個人卻并不是你。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勉強施予,也是“人所不欲”的。

除了“施予的人”之外,“人所不欲”還有可能是“施予的方式”。以自己不喜歡的方式得到自己喜歡的東西,也是“人所不欲”的。

后面的話:

在恰當(dāng)?shù)臅r間,以恰當(dāng)?shù)姆绞?,在恰?dāng)?shù)娜松砩系玫角‘?dāng)?shù)臇|西,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我們也希望帶給別人幸福,但是,卻未必知道對方的心。

所以,我們怎樣才能在不知道對方的喜好的情況下對人好呢?

北大教授、歷史學(xué)家吳小如給出了他的說法:“己之所欲,不強施于人。”

因為想要對一個人好,所以以己度人,把自己喜歡的好東西給別人,做一些自己認為對別人好的事,但是,如果遭到了拒絕,或者看到了勉強的微笑,就不要再強求了。如果猜不透別人的需求,至少在別人明說的時候,別再堅持。

如果情境合適,可以多多試探,看看是否能夠從中獲得一些蛛絲馬跡,讓你更好地了解對方的需求和喜好?;蛘弋?dāng)關(guān)系已經(jīng)到了無需顧忌的時候,不如直接開口問,也比猜心強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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