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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無法逃離的背叛19對待精神病,是重視還是鄙視-

更新日期:2021-08-31 10:35:43  來源:tokeny.cn

導讀常有才學車的學費壹年壹個價,駕照的難考程度壹年比壹年難,就算這樣也阻擋不了學員們學車的激情。就連得了精神分裂癥的何某也想擠上這個眾人齊上的獨木橋??上У氖?,這個學員報完名交完學費后,因為曾經患有精神分裂住院治療還需服用精神分裂癥藥物而被駕校培訓3個月后拒絕培訓,就算何某拿出證據(jù)證明自己已經正常,就算將該駕校起訴至法院,他還是失望的離開了駕校,在法院敗訴了??赐晷侣?,覺得精神病人很多時候都被社會...

常有才

學車的學費壹年壹個價,駕照的難考程度壹年比壹年難,就算這樣也阻擋不了學員們學車的激情。就連得了精神分裂癥的何某也想擠上這個眾人齊上的獨木橋??上У氖?,這個學員報完名交完學費后,因為曾經患有精神分裂住院治療還需服用精神分裂癥藥物而被駕校培訓3個月后拒絕培訓,就算何某拿出證據(jù)證明自己已經正常,就算將該駕校起訴至法院,他還是失望的離開了駕校,在法院敗訴了。看完新聞,覺得精神病人很多時候都被社會拋棄了,也頓時覺得有時的精神病患者殺人好像是被逼的。

如此對待精神病,是重視還是鄙視?

據(jù)《中新網》報道,2014年3月31日,何某前往悅通駕培公司報名學車。何某在填寫了申請表格并交納3500元學費以及10元教材費后,悅通駕培公司向何某下發(fā)了培訓通知書。其參加學理論3個月后,駕校打來電話稱其何某的資料輸入電腦保存不了,拒絕何某繼續(xù)學車。報道還稱,何某也到??诙嗉荫{駛學校詢問報名培訓學車的事,但均被拒絕。

根據(jù)何某存檔于海南省安寧醫(yī)院的病歷資料顯示,何某因患有精神分裂癥(未定型)陸次住院,共計住院治療123天。治療過程中何某病情得到緩解和控制,并于2012年1月11日出院。看來多家駕校拒絕何某學車的原因是因為精神分裂癥。

值得注意的是,這名患者已于2012年1月出院,出院記錄上說已康復可以出院。該患者也咨詢過安寧醫(yī)院院長等其他醫(yī)生,他們都認為該患者已病愈,均可以上班、結婚、學車等。

何某病愈后,肆處報名想學車,可見這名“精神分裂癥”患者是多么的積極上進、刻苦好學。但遺憾的是,都被拒絕了。2014年3月這壹次,是學了3個月后又被拒絕了。

駕校的壹次次拒絕沒有讓這名“精神分裂癥”患者學員精神失常、暴跳如雷;更沒有使這名精神分裂癥患者學員脾氣暴躁、摔物傷人。這名“精神分裂癥”學員而是在這種打擊下更加冷靜、淡定的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將駕校告上法庭。這足以證明何某的正常與理智,因為對于真正的精神分裂癥患者來說,他們不僅精神失常,遇到不開心的事時也是十分狂躁、很難安靜的。有誰見過這么正常、理智的“精神分裂癥患者”?

讓人不解的是,在壹審法院庭審過程中,醫(yī)生宋某是何某住院期間的主治醫(yī)生,宋某醫(yī)生表示何某在出院時病情已得到控制緩解,具備壹般的生活自理能力,但辨識能力及判斷力未完全恢復,其患有的精神疾病未完全治愈,仍需要服用精神類藥物控制病情。

何某的出院時間是2012年1月,現(xiàn)在在庭審現(xiàn)場再拿著2012年的情況來說事作證無疑是刻舟求劍、緣木求魚。并且這家醫(yī)院、醫(yī)生、院長在出院時跟患者的說法是“病愈可以出院”、“可以上班、結婚、學車”,但為何在法庭上又跟駕校作證說“雖具備生活自理能力,但辨識能力及判斷力未完全恢復”。這樣的證人證言可信度到底有多高呢?

法院法官看的是證據(jù),講的是道理,我們相信法院會公開、公正、公平判決。報道中稱,法院的最終判決是:根據(jù)《機動車駕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規(guī)定,有精神病的人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何某患有精神分裂癥,而精神分裂癥屬于精神疾病之壹種。何某、悅通駕培公司之間的駕駛培訓合同應予以解除,何某訴請繼續(xù)履行合同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依法予以駁回。

也就是說,何某敗訴了。對于精神病人來說,他們的精神世界與心理環(huán)境都需要倍受關注、加倍呵護,法律不允許精神病人申請駕照,也可能考慮到了很多因素。我個人也非常理解也很支持。但何某的理智與冷靜比常人還要正常,這足以證明這名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病情已經康復,法院只聽信于可信度讓人質疑的醫(yī)生言論,就算退還學費心靈與精神上的創(chuàng)傷也難以估量!本案中的參與者到底是抱著對精神病重視的態(tài)度?還是歧視的表現(xiàn)呢?如此這般對待何某,我們到底該慶幸駕校與法院重視患者的精神世界與個人病史成功的拒絕了壹個學員?還是該鄙視那些證言有待考究、應該追究細查而不查的內幕?

壹日得病,永難翻身!

世界聯(lián)合會的作者們在2014年世界精神衛(wèi)生日的精神健康報告中指出,“減少羞辱與打擊”是保證精神分裂癥患者不發(fā)病的至關要素,這壹因素已經有能力確定精神分裂癥的預后。

張璣晴神精神分裂癥健康咨詢中心的專家認為,何某的確在服用治療精神分裂癥的藥物,但為人處事、考慮問題、解決問題的理智與冷靜與常人相比并無兩樣,還在駕校學習了3個月的理論,這說明患者服用藥物的隱私假若不被外泄,他就是壹個“正常人”,但當“精神分裂癥藥物”與“精神分裂癥病史”被駕校擺在桌面上后,何某瞬間成了病人,在別人的有色眼鏡下就算已經康復、已經正常也很難被壹視同仁。

而在本案中,何某在為了生存想好好學車而受阻的壓力與外界所稱的精神病患者言論的影響下,再加上敗訴帶來的負面情緒,何某的精神分裂癥病情或許會因此而復發(fā)甚至加重惡化。

醫(yī)學界常說的環(huán)境和社會心理因素就是通常所說的精神刺激,主要通過作用于患者所處外環(huán)境的心理應激情境和軀體疾病對精神分裂癥的發(fā)作產生影響,是引發(fā)精神分裂癥的重要原因之壹。

現(xiàn)實生活中,壹旦與精神疾病結緣,就算你在康復的道路上走的很順,但也難以擺脫別人投給你異樣的目光,壹日得病永難翻身,其實在很多情況下并不僅僅局限于精神疾病,比如乙肝、艾滋等。這個時候,這個群體不僅僅需要社會的關注、公眾的關心更需要制度與法律上的寬松與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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